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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校級交換生甄選】101上(2012秋季)交換生甄選餘額-即日起開放系所推薦申請

系所公告
張貼人:公告日期:2012-02-16

為鼓勵更多學生赴外進修拓展視野,101學年度第1學期校級交換生甄選餘額依100年12月16日100學年度第2次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決議,開放系所推薦增額,實施方式如下:

(一)辦理流程:各系所統整薦送學生申請文件後送國際事務處媒合,經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審查後公告。

(二)學生資格:
於本校學士班及碩、博士班修業滿一學期(不含進修推廣學院學生、在職專班生、臺灣獎學金受獎生),且符合欲研修交換校之申請條件者(各校條件與名額請見附件1)。

(三)各系所開放薦送名額:至多2名

(四)學生應繳文件:

     1、申請書 (附件2)
     2、教師推薦信乙封
     3、自傳與出國學習計畫(1000-5000字)
     4、語言成績或上課時數證明影本乙份(須於有效期限內、申請中國大陸地區學校免繳)
     5、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
     6、大學以上其他表現證明影本(非必繳)
     7、保證人同意書(僅公費生需繳)

三、審查媒合標準:
專業領域對應高者優先,再依研修計畫、校內外活動經驗等指標媒合後擇優薦送。申請人不受本校甄選作業要點之校內成績和基本語言門檻限制,但須符合交換校申請條件。

四、截止收件:
本案恕不接受學生個人繳件。本系欲申請之同學,請於2/22前備妥申請文件並至系辦公室。

五、詳細交換校簡介請至http://ap.itc.ntnu.edu.tw/istudent/OE/OE203.jsp查詢。

六、增額錄取名單預定於3月底前公告。

 

最後修改時間:2015-04-15 PM 4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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