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各項獎學金受理單位如下,請同學逕向以下單位提出申請,申請期限為102/10/30止: (一)身心障礙學生:特殊教育中心 (二)原住民族籍學生: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(三)僑生及外籍生:國際事務處 2.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請點下方檔案查看及下載